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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2021年1月起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全额征收(社会保险费采用当月申报,次月缴纳的征缴模式,如:2021年1月企业应缴社会保险费,应在2021年2月缴纳)。
二、缓缴单位请于 2021年1月底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缓缴期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业务,并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及时完成缴费。 2021年1月社保业务具体截止时间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为避免逾期缴纳产生滞纳金,影响参保职工权益记录,请参保单位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做好资金准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1?所有中小微企业,自2021年1月起社保费或将全额征收,北京地区的社保费为当月申报,次月征收,其他地区根据当地征收规定执行。
2?所有缓缴社保费企业,最晚于2021年1月底前(北京地区),补缴2020年缓缴的所有社保费用,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完成缴费。
3?社保费逾期未缴的,将会额外产生滞纳金,同时影响员工权益记录,企业一定要提前备好资金,及时缴纳。
4?企业在做明年人力成本预算时,一定要考虑社保刚性增长成本,提前规划,做好成本管理。如果压力大的企业要做好成本筹划与对冲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