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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起,中国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近日,中国多个省份陆续出台新冠感染“乙类乙管”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医疗资源建设投入,增设发热门诊,明确新冠感染医保报销政策,保障民众就医需求。
新冠感染患者看病吃药,医保如何报销连日来也成为关注焦点。近期,北京、安徽、山东、河南、广东等多地明确相关报销政策。
山东将新冠相关症状互联网诊察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云南将桑菊银翘散等41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河南将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该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安徽统一新冠感染门诊救治保障政策,报销时不设医保起付线、不设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此外,北京地铁和京港地铁两家运营公司所辖线路1月8日后将不再对进站乘客进行体温测量,同时倡导有发热等症状人员或阳性人员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转自: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