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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形式的要求
派遣单位的组织形式可以有很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适用劳动相关法律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但是《劳动合同法》却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根据公司法来组建,也就是将其的组织形式限定为公司。这是因为相比合伙企业法等法律,《公司法》无论对注册资本还是债权债务的承担都做了较为完善的规定,特别是在解散清算的时候,公司法要求首先偿还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工资,法定补偿等,较好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利益。
2、注册资本的要求
用人单位是直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它的生存决定着职工的权利是否能稳定的实现,较高的注册资本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司的实力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劳动者也不必担心公司突然破产而损害到自身的权利。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3、保证金
在《劳动合同法(草案)》(2006年3月征求意见稿)第12条规定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省、市,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每一名被派遣的劳动者不少于5000元为标准存入备用金。该规定在后来的二审稿中被删除,最终没能写入定稿。但是这是保护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好办法,特别是企业破产倒闭的时候,在企业已经没有任何资产的时候,劳动者仍然可以拿到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在银行账户中存入每人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一个月工资(因为用人单位是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
4、专业人员要求
劳动者选择成为被派遣劳务者很大程度上因为专业的劳务派遣公司能够为他们做比较好的职业规划和培训。而用工单位也希望一个专业的机构成为他们的“人力资源部”,一个毫不懂得如何对员工进行管理,对资源进行分配的劳务派遣公司将会损害到另外两方的利益。法律有必要对公司的人员组成进行规制,比如规定必须按其雇佣的劳动者数量的一定比例配备具有5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的工作人员等。